8月18日上午,省委建设“法治浙江”工作交流电视电话会议召开。会议强调,要以更大的力度推进“法治浙江”建设,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、提高公正司法能力、加强执法监督、提高公民法制意识,为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效的法治保障。

我省从2006年开展“法治浙江”建设以来,积极探索创新,形成了一些有效的载体和做法,加强了基层法治建设的基础,解决了法治建设中的一些疑难问题。会议指出,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要求,进一步明确“法治浙江”建设新的方向;要以服务大局为使命,进一步提高“法治浙江”的工作水平;要以实现社会法治化为目标,进一步明确“法治浙江”的工作重点;要以提高群众满意度为出发点,进一步提高“法治浙江”工作实效。
会议强调,建设“法治浙江”工作涉及全局,是一项系统工程。必须加强党委的组织领导,深化创建法治市、县(市、区)工作先进单位工作,完善各级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,完善评价指标和考核办法,强化工作责任,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。
会上,杭州市、嘉兴市、省委政法委等单位作典型交流发言,还表彰了2007年度创建法治县(市、区)工作先进单位和省领导小组成员年度工作优秀单位。
县领导谢作雄、徐世征、刘建忠、朱云华在我县分会场参加会议。